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关注特殊人群 做好管控帮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0-28 09:27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1501
——乡镇派出所如何确保辖区和谐稳定的思考
王纯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那么,乡镇派出所如何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着力加强对辖区特殊人群(肇祸肇事精神病人、重残疾人员、问题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的管控帮扶,及时控制不安定因素的扩大化,最大限度地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乡镇派出所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路:
    搭建信息平台,真正关注特殊人群的生存生活质量
    为真正将辖区特殊人群的生存生活问题落到实处,派出所应专门成立特殊人群管控帮扶领导小组,由所长亲自担任第一责任人,其他民警为小组成员,确保全警参与、警民联动。一是开展制度化排查,及时摸清底数。主动联合镇办相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排查,确保全面性。通过排查,摸清特殊人群基本情况,逐一建档造册,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心中有数,并切实将其全部纳入到派出所管理的重点范围。二是建立更新信息系统,确保准确性。在镇政府、卫生院、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分别建立和不断更新辖区特殊人群的信息数据库。警务区民警还应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特殊人群开展经常性、全面性走访,及时掌握动向。三是关注解决特殊人群的生存生活质量问题。通过采取家庭监护、基层协管、社会帮扶、政府救治等方式方法,妥善解决重残疾人员的社会救助问题,积极协助镇民政办将经医学鉴定为重性精神疾病的人员纳入低保范畴;并对该人群实行梯次服务管理,构建家庭、亲属、社会“三位一体”服务管理体系,并建议民政办对自愿承担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义务的亲属和社会人员,优先落实低保等优抚政策,确保服务管理人员不因此导致自身生活困难。
    构筑帮扶高地,真心促使特殊人群家庭的完整和谐
    倡导规范化服务与亲情化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一是高度重视思想工作和普法教育。乡镇派出所民警坚持带动全体村镇干部通过捆绑结对、谈心暖心、思想帮教、心理疏导、优抚支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政策法规教育,大力宣讲维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及时化解特殊人群与监护家属之间的敌对情绪,有效开展特殊家庭完整和谐的帮建工作,努力为每名特殊人员争取得到家庭的关爱温暖,遏制不安定因素的蔓延。二是积极开展关爱行动。坚持致力于解决特殊人群在就业、就医、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行人性化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实施关爱行动、导航行动、保护行动和救助行动。建立亲情热线,方便留守子女与家长沟通和交流。开展对“问题”学生的帮扶行动,帮助其纠正不良行为;组织开展对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等人员的“一对一”帮扶;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援助工程,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力求在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等方面给予帮助。三是寻求社会综合保障。努力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人群子女的成长,为他们的子女创造一个没有歧视的社会氛围。
    建立工作机制,持续解决肇事肇祸病人的管控救治
    为持续解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治问题,派出所应及时向民政部门通报信息,并协助将所有病人纳入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畴,统筹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并实行大病医疗救助,解决好精神病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预防“武疯子”们因病情发作肇事肇祸。一是切实坚持严管并牢牢管住。不断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险行为的现场快速处置合力;对实施违反刑事暴力行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尽快强制送医,并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二是明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人职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派出所应依法告知其有监护能力的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通知精神病人所在的居 (村)委会在其近亲属中指定。对没有法定监护人的精神病人,责成其所在居(村)委会指定监护人。三是努力建立联合管理机制。要对本辖区内强制送医治愈后精神病人进行登记,并与镇政府、卫生院及村委会建立联合管理机制,随时掌握精神病人信息,及时了解情况,共同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发生。
(作者系曾都区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