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主治医师 张杨
9月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出6种不合格的食品,已采取停止销售的措施。此次通报不合格的食品中,防腐剂苯甲酸钠超标再次“上榜”。防腐剂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而随着食品科学和化学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是现代生活当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经常会有人提出各种相关问题。由于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还没有普及,民众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再加上部分媒体对非法食品添加剂事件的炒作报道,放大了食品添加剂的负面作用,因此,民众容易对食品添加剂产生恐慌。其实,在生活中,食品添加剂并不陌生,是饮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早在明朝时期,我们的饮食生活中就有食品添加剂了,如传统豆腐制作需要石膏,做皮蛋的密陀僧,炸油条的明矾等,都是食品添加剂。目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有20多种类别,近3000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防腐剂须规范使用
防腐剂是一类应用范围广泛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苯甲酸盐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果酱、腌渍食品、蜜饯、调味糖浆、醋、酱油、卤菜、碳酸饮料、复合调味品、配制酒、成品果汁、糖果、冷饮等食品中均可使用防腐剂。上述食品如果不添加防腐剂,将会有大量细菌繁殖导致食品变质,不仅造成浪费,而且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各种胃肠道疾病,甚至引起死亡。
在食品中添加防腐剂的目的是保证食品不会变质和健康安全,其使用的前提必须是国家允许使用的品种,添加范围和添加剂量要绝对符合国家标准。凡是没有录入GB2760—2014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目录的食品添加剂均属于非法添加物 (如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吊白块等食品安全事件)。即便是食品安全标准目录中的品种,也会限定其使用范围,否则就属于跨范围使用(如在糕点中添加防腐剂苯甲酸钠),也属于违法行为。此外,防腐剂的添加剂量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也有严格规定(如蜜饯食品中允许每公斤成品中添加防腐剂苯甲酸/苯甲酸盐的剂量为0.5克),超出标准规定使用的剂量就属于超量使用,这也属于违法行为。
防腐剂过量使用会诱发哮喘、荨麻疹
食品中添加防腐剂的目的就是保证食品安全,只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就不要担心防腐剂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是超量添加防腐剂就会对身体造成潜在危害(如长期摄入过量添加苯甲酸类防腐剂的食品,可能会诱发哮喘、荨麻疹等免疫系统疾病)。要特别提醒的是,婴幼儿因各个器官发育尚不完善,物质代谢功能不完善;老年人身体各个器官功能衰退,物质代谢功能减退,物质代谢过程时间延长,所以防腐剂对婴幼儿和老年人带来的健康伤害也就难以预料。
消费者是无法从外观、颜色、口感上辨别出是否添加过量的防腐剂,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少吃这类食品。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国家食品安全中心湖北中心随州分中心,与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同担负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各自分工加大对食品市场的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政府执法部门对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系统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才是解决食品添加过量防腐剂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