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正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全链条、全过程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是湖北政协以政协之能和政协之为,落实省委“共同缔造”活动要求,推动委员下沉基层服务群众,促进“一线协商”与“共同缔造”共融互促,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的工作品牌,是涉及到党委、政府、政协、委员、部门、基层和人民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多元主体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准确把握好各自角色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同频共振,相向而行,综合发力,才能求得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坚持党委全面领导是保证
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政协工作把关定向领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在政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是支持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发挥作用。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作用作为检验执政水平和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党对“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领导的组织推进体系,与“共同缔造”活动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研究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政协活动召集人制度,将召集人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述职和考核。三是构建“一线协商·共同缔造”成果报送、转化、反馈、落实、督办的行动机制,将协商成果转化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内容,确保走深走实,落地见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谈完了事”“议完事了”。
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是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倾听时代声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精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是人民政府的职责使命所在。
“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与政府工作异曲同工,人民政府必须在“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前瞻性的指导意见和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当好“点题官”和“答卷人”,加快协商成果转化,确保“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不偏航,不走样,暖民心,见实效,行稳致远。
明确政协主推责任是核心
“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是湖北政协立足政协特点、政协优势,落实省委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品牌,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
市县政协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基层治理的焦点做精做细协调关系、理顺情绪、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解释政策、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工作。一是坚持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不断总结推广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协商程序、成果转化等“一线协商”工作机制,增强协商的凝聚力。二是坚持多功能合一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现有市民中心、综治中心、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资源,广泛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把协商的“圆桌”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就地就近协商,增强协商的吸引力。三是坚持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的原则,不断丰富“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的形式和内容,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协商、场内场外联动协商,增强协商的向心力。四是坚持大民生、小切口的原则,通过党政交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群众出题、提案找题、社情民意信息筛题,精选“主题”,精准“破题”,精细“解题”,深入总结,建言资政,以协商解决“一件事”推动破解“一类事”,增强协商的影响力。
落实委员主体义务是关键
委员是政治上优秀、业务上突出的界别代表性人物,是联系界别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政协的主体,是“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关键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政协形象展示在委员。
各级政协必须充分发挥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尊重委员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委员,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的职能。教育引导委员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明责、提能、履职,争做“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表率,确保党有号召、必有行动,党有部署、必有落实,聚焦党政所需,关注群众所盼,竭尽政协所能,敢于为民代言,乐于为民请命,通过“小切口”反映“大民生”,运用“小协商”凝聚“大智慧”,力争协商商在需要时,监督督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谋良策,建诤言,出实招。
激发部门主位担当是根本
“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政府工作的题中应有之意。“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是“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职能部门是政府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主体,属于国家管理的执行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职责。
在“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部门履职的主位,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精心编制家门口服务“清单”,同步配套家门口服务“要素”,主动作为,担当善为,奋发有为,确保民凡有求、部门必应,民凡有困、部门必帮,民凡有需、部门必为,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和“关键小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富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赋予基层主为重任是要领
人民群众是服务要素的需求方,职能部门是服务要素保供方。党的基层组织是供需双方的信息交换枢纽,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能够直接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思想脉搏,了解群众情绪,深知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状态。
在“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中,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持以推动发展为前提,服务群众为宗旨,凝聚人心为核心,促进和谐为根本,切实承担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团结群众,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任。一是有效对接部门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接能力,确保下沉事项“接得住”,有人办、能办好。二是建立群众点单、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主动当好“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的“召集人”,协商什么问题、什么时间协商、在哪里协商、哪些人参与协商,必须心中有数,确保能协商、有成果、可转化,能够快速落实落细落地。
尊重人民主人地位是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党的根基和血脉在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相信群众”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支持不支持”是检验党和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是衡量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群众满意、人民信赖才是最好的“成绩单”。只有在“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中,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干群互动,坚持均衡发展,坚持融合共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构建“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机制,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民才能和我们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不断积蓄前进动能,释放发展活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创造新的奇迹。
(作者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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