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马
一边是给学生上课,一边是急着救人,您会如何选择?
笔者想,大多数人的第一选择或者第一回答是救人,毕竟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生命至上。
近日,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的俞莉老师在临近上课时,对患儿进行了紧急处置,因此迟到了29分钟,被学院认定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份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这一处理结果,迅速在网上“炸开了锅”,舆论几乎是一边倒,认为学院做法有失偏颇、不厚道,对不起医学院“救死扶伤”的宗旨。
的确,笔者也认为,学院的做法太条款式、教条化。学校是教育学生的,是教书育人的,除了教授书本知识外,还有一点就是育人,教育学生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人的基本道德标准。
俞莉老师在关键时刻,选择留在手术室和患者身边,这正是医学院“救死扶伤”“生命至上”宗旨最好的诠释。她的这一举动,交给学生们不仅是医学技能,更重要的是人文素养。这样的现实教学,难道不必29分钟的专业知识输送更有价值吗?更能教育我们未来的医者吗?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曾经的“扶不扶”一度让人对社会良知产生了怀疑,经过多年的洗涤才得以纠正。今天,“救不救”的处理似乎也在警示我们。我们不能让历史的悲剧重演,再经历一次认知的重新架构。我们常讲“实事求是”,无论是定计划,还是作处理,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决定,而不是一味的机械执行,这样才能科学合理,赢得社会大众的认可。好在,南方医科大学已经在核实情况,跟进处理。相信能有一个让社会公众信服的结果,也能让该医学院学生从中受到医德教育,在心底种下“尚德济世”的种子。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很多教条主义式的做法让人忍俊不禁:“我妈是我妈的”奇葩式证明,抬着轮椅上的老人到银行验证,等等。一些本来被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事,却被一些条款折腾得极为不方便。我们制定条款,原本是为了社会更有序、办事更便捷、价值更彰显。在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保持制定的初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让这些条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更好地彰显社会价值观,引导大众向善向美,共同创造和谐文明的社会。
我们期待事件有好的结果,也期待今后鲜有这类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