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冷宇)7月10日,曾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举报,称有家餐馆销售蛇类菜品。接到举报后,该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区林业局迅速出动,对该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突击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场所内有无非法出售、存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菜单及电脑点餐系统中是否标有含野生动物菜品,是否存在为违法食用野生动物提供展示、消费服务等行为。经查,该餐饮服务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在微信视频号为蛇类菜肴提供展示,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曾都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无论野生蛇还是养殖蛇,均尚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2021版)》,各经营单位不得以蛇为食材加工餐食。除蛇以外,还有果子狸、竹鼠、野鸡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