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徐婵)日前,市财政局立足本地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广绿色产品发展应用。
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融入政府采购各个环节,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获得优先采购和使用,实现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工作目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加强绿色采购需求管理。涉及大型活动举办、设备购置、建筑材料、公务用车、数据中心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在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和采购需求审查中重点关注是否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在需求管理中,采购单位应当明确采购标的的相关绿色环保要求、技术标准、评审标准等,并在采购合同中设置违约条款等措施,加强供应商履约约束。采购招标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节能产品或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达到充分竞争、择优采购的目的。
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明确绿色采购原则,将绿色采购需求嵌入到采购文件中,评审标准和方法要体现绿色采购导向,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在电子卖场采购时,强制、优先采购标注“节能”“环保”标识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的,对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上限,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宣传力度。通过对采购专员的培训和宣讲,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采购专员采购绿色产品的认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定,提高采购单位选择节能环保产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市财政局将积极发挥政府采购需求引领作用,从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要求出发,引导采购单位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反对铺张浪费和不合理采购,全力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