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钱梦园)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通知》,选编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随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明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
王某明系退役军人,其于2019年12月被王某金盗取55000元养老钱。经审理,随县人民法院以王某金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退赔王某明55000元。经查,王某明服役期间表现良好,被盗取的系积攒多年的养老钱,唯一的儿子患有尘肺疾病,两名孙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王某金曾因犯盗窃、抢劫等罪多次被判处刑罚,前后服刑十九年,且与八十岁高龄的母亲共同生活,无稳定职业,无力退赔王某明。
本案中,随县检察院主动筛查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退役军人,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和综合帮扶。
下一步,随县检察院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加强会商,共同研究推进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责任担当,促进形成尊崇军人职业、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