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刘馨怡、通讯员姚岳)近日,市直某单位职工谢先生收到市总工会发放的5250元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金,这是我市发放的首笔职工互助保障金。
今年9月初,谢先生所在的单位根据相关政策,为全体职工办理了湖北省在职职工互助保障。9月15日,谢先生在郊外游玩时不慎跌倒受伤,随后在医院住院15天,医疗费用合计1.23万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了大部分。
谢先生出院后,其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向市总工会咨询,已办理职工互助保障的谢先生是否可以申领保障金。经审核,谢先生符合意外伤害互助金申领条件,顺利领到5250元互助保障金,比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还多。
职工互助保障是一项公益性、非盈利性项目,是各级工会组织广泛联系、贴心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载体。作为全国唯一针对在职职工量身打造的公益性保障活动,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职工减轻压力、分散风险。我市是湖北省首批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市州之一,目前市直已有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妇联、市经信局、随州高新区区属部门、相关企业共35家单位完成入会,覆盖千余名职工。
据介绍,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包括住院医疗、重大疾病(35种重症+25种轻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女职工特殊疾病等4项活动。年龄在16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随州市各县市区工会经办点申请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