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举报违法违规养犬,有奖!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2-22 11:40

字号: 打印 查看: 27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许卡佳)近日,随州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举报内容有:出户遛犬不系绳(链)的;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只的;犬吠扰民或伤人的;携犬出户未佩戴犬牌的;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的;出户遛犬排泄粪便不及时清理的;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犬只未免疫办证的;违规遗弃犬或犬尸的;在城市限养区违法违规设置犬类养殖场的;提供流浪犬等违规犬只线索的。
  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市管犬办、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犬办给予举报人50元至100元奖励。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并为其保密。
  举报电话:12345或110
  随州市管犬办电话:0722-3262110
  随县管犬办电话:0722-3592526
  广水市管犬办电话:0722-6856660
  曾都区管犬办电话:0722-3063027
  高新区管犬办电话:0722-3592177
(责任编辑:捕风捉影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