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和合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涵。从总体上说,中华传统文化重和不重争、重合不重分,认为和合是事物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合思想为保证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繁荣昌盛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我们今天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启示。
我国的和合思想源远流长、内涵丰富。在甲骨文、金文中已经出现“和”“合”二字。“和”的本义是声音、音乐的和谐,后来引申出和睦、和善、中和等意思;“合”的本义是上下唇合拢,后来引申出汇合、结合、联合、融合、合作等意思。殷周之时,“和”“合”还是单一概念,尚未联用。到春秋战国时期,“和”“合”二字开始联用,构成“和合”一词。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其一,相反相成。我国古人认为,世界上存在阴阳、进退、取舍、分合等众多范畴,它们的性质和作用相反但相互依赖、相互融合,体现事物发展的规律。如《周易·系辞》中说:“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其二,和而不同。和合并不是混同,而是在承认差别性、相异性的基础上讲和谐、和睦。正是在这个认识基础上,《论语》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其三,和实生物。和合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从区分、矛盾到平衡、融合的动态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万物生生不息。《周易·乾卦》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王充在《论衡·自然》中也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
当前,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合理借鉴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从一定意义上说,和合思想就是一种矛盾观、辩证观。“和”并不排斥事物的差异,“合”并不否认事物的矛盾。尚和合,就是在正视事物之间差异和矛盾的基础上,尊重差异、协调矛盾。应当看到,当代中国在社会整体和谐稳定的同时,不同个体、群体、阶层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和矛盾。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弘扬和合思想,就是以理性、辩证的态度对待这些差异和矛盾,既不回避和掩饰,也不夸大和激化,而是努力以沟通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新形势下讲和合,还需承认价值观的多样性,追求多种价值观的平衡与协调。当前,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组织形式等的多样化,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多样化态势,由价值观不同所引发的冲突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挑战。只有弘扬和合思想,以包容态度对待多样化价值观,才能缓解以至消除不同个体、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弘扬和合思想,承认价值观的多样性,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主流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在当代中国,我们在尊重和包容多样化价值观的同时,更需在差异中求共识、在多样中立主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多样化价值观的和谐发展。